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考核换证及申报发证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 2010-06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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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业管理,有利于会员单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资质证明,根据“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”证书颁发方案的规定,对已确定为“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”的会员企业,每年必须向协会办理年检报告,并由协会组织检查或抽查。根据上述规定,并因现有证书、铜牌和专用章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,自即日起开展“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”2010年度年检工作,对经检查后符合规定的将换发新的证书、铜牌和专用章。新单位申报发证工作同时进行。
一、对照基本条件,开展企业自查;
年检报告的重点,对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基本条件,开展企业自查工作:
1、经营管理工作情况(报送经工商部门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),是否建立商品验收、保管、定期检查和失效报废管理制度。
2、经营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否与向协会备案的品种一致;
3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建立,是否指定专人管理;
4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进货是否坚持持证验收;
5、企业参加劳动保护用品专业知识培训人员是否达到要求(不得少于企业从业人员的50%);
6、有无违反《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承诺书》的情况;
7、近两年是否有发生被查商品质量不合格及质量投诉情况。
二、报送年检报告,填写备案表:
凡获得“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”证书的企业都必须报送2010年度年检报告,按照需申报备案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品种内容,对照企业目前在经营的品种情况填写《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品种登记表》进行备案,附上生产企业备案必须的有关资料。
三、开展行业检查,对年检进行评审;
协会理事会将对各企业报送的2010年年检报告进行评审,并安排有关人员对参加年检的企业进行检查或抽查,对合格的企业,协会将换发新的“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”证书。
四、新申报的企业按“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”证书颁发方案办理。
五、时间安排;
1、报送年检报告和申报材料:2010年7月1日—9月31日,各企业的年检报告和补充经营品种登记备案表应在9月31日前报送协会。申报材料也可同时报送。
2、自查阶段:2010年7月1日—9月31日
3、检查评审阶段:2010年10月1日—11月15日
4、换领新证及发证阶段:2010年11月16日起。
六、相关的资料和表格可在本会网站(
www.zjosh.org)上查询和下载,或到协会(地址;杭州市上城区大学路28号、电话;0571-56787128、邮编;310009)领取。